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
第 1 部分:包装设备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for meat and processed meat
Part 1:Packaging machine
2020-08-01 发布 2020-10-01 实施
中国肉类协会 发 布
前 言
T/CMATB 6002《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包装设备
——第2部分:包装材料
——第3部分:操作规范
本文件为T/CMATB 6002的第1部分。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中国肉类协会提出并归口。
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
第 1 部分:包装设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型号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气调包装设备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68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法 GB/T 5048 防潮包装
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7311 包装机械分类与型号编制方法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7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放置指南
GB/T 14258 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 GB 1679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GB/T 18348 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
GB 19891 机械安全 机械设计的卫生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调包装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气调包装是采用具有气体阻隔性能的包装材料,通过充入填充气体调整包装容器内的气体比例,以抑制微生物生长,延长保质期的一种包装方法。
3.2
气调包装机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machine
采用自动或人工充填物料、气体置换(真空置换或气流置换)、封口、切膜等连续动作,对物料进行热封包装的包装机。一般分为预制托盒气调包装机和连续热成型气调包装机。
3.3
预制托盒气调包装机 premade tray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machine
1
采用手工或自动放置预先制备的托盒、自动或人工充填物料、气体置换(真空置换或气流置换)、封口、切膜等连续动作,对物料进行热封包装的包装机。
3.4
连续热成型气调包装机 automatic thermoforming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machine
采用对下膜进行自动热成型、自动或人工充填物料、气体置换(真空置换或气流置换)、封口、切膜等连续动作,对物料进行热封包装的包装机。
3.5
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 lowest absolute pressure of vacuum chamber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在额定时间内,抽真空至最低时真空室的压强,单位是 kPa。
3.6
真空室压强增加量 incremental pressure in vacuum chamber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初始压力为 1kPa 的真空室经 1min 泄漏试验,其压力的增加值。
3.7
包装周期 packaging cycle time
完成一次完整的工作循环所需要的时间,单位是 s。
3.8
包装件 package unit
完成一次完整的工作循环所形成的最小独立包装单元,单位是 pic。
3.9
气体残留量 residue gas percentage
充入不含氧气的混合气体时,一个包装件内被测气体残留氧气的体积百分比。
4 产品分类
产品按包装材料分为预制托盒式和下膜连续热成型式,其中预制托盒式分为手动式和连续式。
以下简称手动式或连续式。
5 型号与基本参数
5.1 型号
包装机的型号编制应符合GB/T 7311的规定。
5.2 基本参数
包装机的基本参数应包括 :
1) 封口机构有效工作区域(长×宽),单位mm×mm;
2) 包装周期,单位s;
3) 功率,单位kw;
4) 工作电压、频率,单位V、Hz;
5) 压缩气源压力范围,单位MPa。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气调包装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1.2 气调包装机运转应平稳,运动零部件动作应灵敏、协调、准确,无卡阻和异常声响。
2
6.1.3 气调包装机的材料选择和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应符合GB 16798和GB 19891的规定。
6.1.4 气调包装机所用的原材料、外购配套零部件应有生产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否则应按产品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1.5 采用真空置换的包装机的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不高于1kPa。
6.1.6 气调包装机的工作噪声不应大于80dB(A)。
6.1.7 手动式气调包装机的包装周期不应大于30s;连续式气调包装机的包装周期不应大于10s。
6.1.8 光电跟踪系统对印刷薄膜色标反应灵敏、准确可靠,图案对正精度不应大于±2.0mm。
6.1.9 在包装件内充入不含氧气的混合气体时,气调包装机连续稳定工作时,包装件内被测残留氧气体积比不应超过1%。
6.1.10 包装件的热封口应平整,无皱褶、无灼化、无压穿。经静压和跌落、密封性试验,封口应完
好无渗漏。
6.1.11 包装件应进行合格率测试,合格率不低于97%。
6.2 外观质量
6.2.1 非加工的不锈钢材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应无明显的污浊、流痕、起泡等缺陷。
6.2.2 表面处理的零件应色泽均匀,无起泡、起层、锈蚀等缺陷。
6.3 电路控制
6.3.1 气调包装机的电路控制系统应符合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的要求,安全可靠、动
作准确。各电器接头应联接牢固并加以编号;操作按钮应灵活,并有急停按钮;指示灯显示应正常。
6.3.2 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间施加500Vd.c.时测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
6.3.3 气调包装机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电阻应符合 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的要求。
6.3.4 电气设备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应经受至少1s时间的耐压试验。
6.4 安全防护
6.4.1 气调包装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GB/T 3768的规定。
6.4.2 气调包装机上应有清晰醒目的操纵、润滑、防烫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 的规定。
6.4.3 气调包装机应设有联动保护,能自动摆放物料的机构缺少物料或出现异常状况时应报警并停止机器工作。
6.4.4 气调包装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易脱落的零部件应有防松装置。外露的旋转齿轮、皮带轮、链轮等应有防护装置。机械的往复运动应有限位保护装置。
6.4.5 充入高浓度氧气时,真空系统要考虑防爆安全,应选用高氧真空泵或其他绝对安全措施。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条件
7.1.1 试验环境温度为0℃~40℃。
7.1.2 试验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7.2 外观质量检查
用目测检査机器外观质量。
7.3 材质检查
检查设备材质报告及质量合格证明书。
7.4 空运转试验
每台气调包装机装配完成后,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3h。
7.5 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试验
3
在外界标准大气压下,将数显真空度测量仪表的传感器与通向真空室的三通紧密相连后抽真空,测量真空室的最低绝对压强并计时。
7.6 工作噪声试验
在连续工作过程中,按 GB 16798 规定的方法进行。
7.7 包装周期试验
气调包装机正常稳定运转后,采用符合 7.1.2 要求的包装材料,连续包装 30min,统计完成工作循环的次数,按公式(1)计算包装能力。
V= (30×60)/m…………………………………(1)
式中:
V-包装能力,单位为秒每次(s/次)。
m-30min 内完成的工作循环周期次数。
7.8 图案对正精度试验
气调包装机正常稳定运转后,将图案按照设计位置对准,取第一个包装件作为标准样品。连续运行 30 个工作循环,每个工作循环在标准件的相同位置取一个包装件作为测试样品。用最小分度值不高于 1mm 的量具测量其图案位置和标准样品的偏差。取绝对值最大的测量值。
7.9 残氧量试验
以浓度为 99.99%的氮气为填充气体,利用气体分析仪检测包装件内的气体,以显示的氧气含量的实际测量值为测量结果。
7.10 外观质量试验
气调包装机连续正常工作后,在额定速度运转情况下,分两次抽取共计 100 件样品,两次时间间隔不小于 1min。目测样品的外观质量,包装件的热封口应平整,无皱褶、无灼化、无压穿。
7.11 静压试验
从外观质量符合 7.10 的样品中任意抽取 10 件,将试验盒逐个放于两块加压板中,加压板的表面积至少应为试验盒平放投影面积的两倍,其表面应光滑、平整,试验中上下板应保持水平。用砝码加载到表 1 规定的载荷,静压载荷为上加压板与砝码质量之和,保持 1min,检查试验盒。
表 1 | 静压试验载荷 | |
包装件总质量/g | 静压载荷/N | |
<100 | 200 | |
100~400 | 400 | |
400~2000 | 600 | |
>2000 | 800 | |
7.12 跌落试验
从外观质量符合 7.10 的样品中任意抽取 20 件,将试验盒封口朝上,从表 2 规定的高度跌落于坚硬、平整的水平面上,检查试验盒封口。
4
| T/CMATB 6002.1—2020 | |
表 2 | 跌落试验高度 | |
包装件总质量 /g | 跌落高度/mm | |
≤100 | 1200 | |
100~400 | 1000 | |
400~2000 | 600 | |
>2000 | 500 | |
7.13 密封性试验
从外观质量符合 7.10 的样品中任意取 10 件。在真空室内放入适量的有色水,将样品浸入水中,样品的顶端与水面的距离不应低于 5mm。盖上真空室密封盖,抽真空抽至 80kPa,保持 30s,目测样品是否有连续气泡产生(不包括单个孤立气泡)。打开密封盖,取出样品,擦净表面的水,开封检查样品内部是否有试验用水渗入。若有连续气泡或开封检查时有水渗入样品,则为不合格。
7.14 包装件合格率
按 7.10 的规定进行外观质量试验,统计不合格品数 a1。
按 7.11 的规定进行静压试验,统计不合格品数 a2。
按 7.12 的规定进行跌落试验,统计不合格品数 a3。
按 7.13 的规定进行密封性试验, 统计不合格品数 a4。
按公式(2)计算包装件合格率:
包装件合格率=100-(a1+10xa2+5xa3+10xa4)x100%……………………………(2)
7.15 电气安全试验
7.15.1 绝缘电阻测量
用绝缘电阻表按 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 的规定测量其绝缘电阻。 7.15.2 接地装置测量
检査接地装置按 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 的规定测量其接地电阻。 7.15.3 耐压试验
用耐压测试仪按 GB/T 5226.1-2019/IEC60204-1:2016 的规定做耐压试验。
7.16 安全防护检查
采用目测检査安全防护装置。 | |||||
8 | 检验规则 | ||||
8.1 | 出厂检验 | ||||
每台包装机均应按表 3 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做出厂检验。 | |||||
表 3 | 检验项目 | ||||
检验类别 |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
电气安全试验 | √ | √ | 按条款 7.15 执行 | ||
5
每台包装机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8.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 老产品转厂生产或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2)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差异,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
3) 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4)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7) 型式检验应包括表 3 全部项目;
8) 型式检验的项目全部合格为型式检验合格;
9) 在型式检验中,若电气系统的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试验有—项不合格,即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10) 其他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测不合格项目 ,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包装机型式检验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铭牌应固定在包装设备明显的部位,铭牌的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13306 的规定,除标示安全警示外,还应标示下列内容:
1)产品型号;
2) 产品名称;
3) 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4)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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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制造厂名称及所在地,出口产品应加标“中华人民共和国”。 9.2 包装
9.2.1 包装设备的运输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规定 。
9.2.2 包装前,外露加工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9.2.3 包装箱应牢固可靠,适合运输装卸的要求。
9.2.4 包装箱应有可靠的防潮措施,并符合 GB/T 5048 的规定 。
9.2.5 随机专用工具及易损件应加以包装并固定在包装箱中。
9.2.6 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后放在包装箱内,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合格证;
2) 产品使用说明书,编写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3) 装箱单。
9.2.7 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标出发货及运输作业标志,并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
9.3 运输
包装设备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允许倒置和碰撞。
9.4 贮存
9.4.1 包装设备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场所。
9.4.2 制造厂自发货之日起,在正常储运条件下,应保证包装设备 1 年内不因包装不良引起锈蚀、
霉损。
9.4.3 在用户遵守包装机的使用、贮存、安装运输规则条件下,从发货之日起,包装设备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在保修期内负责免费为用户办理或更换零件(不包括易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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